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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余秋雨教授的一封信

1998-12-02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余秋雨先生:

首先向您致意。您从学术研究中睡眼惺松地出走,骑上散文的毛驴在华夏大地上苦旅,在远离尘嚣的山中南窗下写您的笔记。您不仅跟世纪末的今人对话,也对文化史长廊上安睡的先人追问,行文轻松,下笔万言,挥洒自如,堪称大手笔。但是,您不该扰乱了文化先人的宁静。

如果您不厌烦的话,我想告诉您,对于大著,深者得其深,浅者得其浅,我虽属后者,我很愿意就《山居笔记》初版本进言。

首先,您在命题立意方面似乎不专一,有手挥五弦,目送飞鸿的涣散感。读罢《山居笔记》中的历史题材之作,我有此深刻印象,就说《十万进士》一文,您意在议论古代选拔进士、选拔高级官员举措上的得失,但是为了批判的需要,您把县试选秀才、乡试选举人都纳入大文中,您把唐代诗人王维以及范进,乃至现代文坛上的连秀才也没捞到的孔乙己都拉过来拷问,其实这些善良人都不是参加进士考试的。承您看得起他们,但也冤枉了他们,我真替这些人叫屈。您把古代选拔人才的考试,一无例外地笼统称为科举考试,但您笔下无县试、乡试、会试、殿试的概念,以至第236页上出现了秀才进京城会试的笔误。这个笔误说明您对古代科举的基本概念模糊不清,就随意挥洒写长文,许多古代文化人倒在您残酷横扫的笔下,不明不白、喊冤无地。

其次,您征引的古代典籍作例证,很欠缺逻辑上的说服力。您把杂剧、小说、笔记都当作例证,然后站起来说三道四。第249页上您征引《集异记》的记述,我认为不严肃,也欠说服力,众所周知,这是一本“小说家言”一类的笔记,作为饭后谈资可,作为历史批判的资料则不可。这对唐代诗人王维也是不严肃的。再者仅就这一则关于王维的记述来论,您的复述与原文相差也太远。原文是“维将应举”,就是说王维将参加举人考试,参加乡试。您却理解为进京的会试。原文为“京兆得此生为解头,荣哉”,解头是乡试举人头名,即解元。您却理解为“上报的第一人选”。原文“九公主”是唐睿宗的第九个女儿,与唐玄宗为同母兄妹,她有“力荐”的能耐,但无钦定的权力。您却把她写成召来考官一说“就成了”。王维状元及第在开元十九年(也有说在开元九年),那是以后的喜报呢。举此一例,说明您写作行文粗疏,不够细致。

第三,您笔下随意渲染,以至失实。如果是无心致误,倒可原宥谅之,您是故意为之,“六经注我”,有削足适履之嫌。您讲到唐代诗人杜牧,说他也是依仗太学博士吴武陵的推荐才成为“第五名状元”,这与《唐摭言》《唐才子传》原文出入可谓大矣。原文“大和二年,韦筹榜进士,与厉玄同年。”译意是大和二年(公元828年)杜牧名列韦筹为首的榜上进士,厉玄是他的见证人。吴武陵推荐是有这回事的,但那是在大和二年以前若干年的事儿,原文接下去写道:“初未第,来东都,时主司侍郎崔郾,太学博士吴武陵策蹇进谒。”您不会读不懂“初未第”三字,您故意定在公元“八二八年”,您讨厌过的削足适履却发生在自己身上了。还有状元有五名之说,也是常识性错误。状元是殿试第一之谓,仅此一人。再说殿试是皇帝亲自主持钦定的,崔郾有钦定状元之权限吗?没有的。这早先的一次推荐成功吗?您说“他(崔郾)当即在席间宣布刚才太学博士吴武陵先生送来一个第五名。”是这样吗?《唐摭言》原文是“牧虽屠沽,不能易人。”是说不能换为杜牧了。《唐才子传》卷六也说杜牧“疏旷不拘细行”(疏懒不拘小节)“不敢易也”。总之说,杜牧没有排上号;杜牧进士及第,要等到“大和二年”呢。

第四,您是有写作才华,汨汨滔滔,下笔成文。但是您对典籍中的生花妙笔多不采纳,大文反显得拙讷。譬如吴武陵发现杜牧《阿房宫赋》的经过,原文运用近镜头渲染,很生动,不妨抄下:

“向偶见文士十数辈,扬眉抵掌,共读一卷文书,览之,乃进士杜牧《阿房宫赋》。”

余秋雨没有?译,不知何故。这里的“进士”,乃考生之谓也,余秋雨被这两个字诱发了大文中的严重事故,我为您惋惜。

我写了不少,该搁笔了。我无意泼冷水,恕我直言,共勉而已。正确与否,仅供酌纳。

肃此。即颂

撰安

 吴海发 顿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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